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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切实加强纪律建设
作者: 周传忠      来源: 中科院广州分院       发布时间:2019-2-28 1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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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7 月31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稿。8 月18 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 年10 月1 日起施行。2019 年1 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认真执行《条例》,做深做细监督职责。

一、深刻理解《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

(一)彰显了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条例》制订试行于1997 年2 月27 日,2003 年12 月23 日正式施行;2015 年10 月18 日修订印发,2016 年1 月1 日起施行。这次修订施行与上次修订施行距离不到3 年时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管党治党、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进一步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二)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2017 年10 月24 日,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党章》;2016 年10 月27 日,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落实《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新规定新要求,既扎紧了制度笼子,也保证了前后制度的一致性。

(三)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的党建总体布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条例》适时修订施行,既是纪律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纪律建设包括纪律教育、日常监督、执纪问责等内容,《条例》的修订施行为上述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全面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条例》保持三编(总则、分则、附则)十一章的体例,条款由2015 年版的133 条增加至142 条。党中央在印发的通知中指出,《条例》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与针对性。可从这三个方面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总则部分,第二、三条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同时增加“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内容;分则部分,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由18条增加至26 条,仅次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部分的27 条。其中,新增第四十四条(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五十条(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五十一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五十五条(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六十二条(信仰宗教);另外,将原违反组织纪律行为部分中的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两个条目、原违反工作纪律行为部分中的不履行两个责任条目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行为部分。

(二)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总则部分,新增第五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而第七条则增加了查处重点即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分则部分,第四十六条诋毁、污蔑对象增加了英雄模范、第一百一十二条、一百一十四条增加了扶贫脱贫、第一百二十一条增加了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力,新增第一百一十五条利用宗族或黑恶势力等欺压百姓、第一百二十二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第一百三十六条不重视家风建设。

(三)针对监督执纪问题健全完善制度。一是新增违纪行为,如新增第九十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等、第九十五条利用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二是新增具体违纪情形,如第六十八条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增加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第七十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加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和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第七十三条增加不按要求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第七十六条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增加例举了6 项情形,第八十九条在礼品、礼金、消费卡之外增加有价证券、股权、其它金融产品,第一百零五条增加了变相公款旅游情形,第一百二十五条增加了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三是程序更加规范,如处分决定作出后,是领导班子成员的,除了向其所在支部全体党员、本人宣布外,增加了向领导班子宣布;四是表述更加准确,如第三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国共和国监察法》把行政处分改为了政务处分,第一百零七条把公务用车改为公务交通工具,包含类型更广等。

三、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

根据党中央通知要求,结合研究所实际,努力推动《条例》落到实处。

(一)加强纪律教育。《条例》以负面禁止的方式,细化明确了六大纪律的具体内容,是党组织和党员的必须遵循(底线),需要逐条逐句学习领会。《条例》中“有关规定”37 处,涉及制度50 多项,是完整掌握相关纪律的重要支撑,需要拓展贯通。以案明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纪律深入科研与管理一线,打通“最后一公里”。通过学习与教育,清楚掌握纪律的具体要求,正确认识加强纪律建设与科技创新的关系,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广大科技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中科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 年11月印发了《中国科学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负面清单(试行)》,院直属机关纪委也编印了《中国科学院反腐倡廉警示案例汇编》,为研究所学习贯彻《条例》、加强纪律教育提供了指引。

(二)强化日常监督。把六大纪律落实到日常科研与管理之中,在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上下功夫,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与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两个责任”与“一岗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及时发现排除风险隐患。做好所务党务公开,畅通信息渠道,发挥群众监督的积极作用。促进监督工作与科研工作密切结合,监督工作与科研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设包括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纪监审专职人员在内的专责监督队伍,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发挥纪检、内部监察、内部审计合署优势,构建监督网络,发挥监督合力。

(三)严肃执纪问责。话说千遍不如执纪一次。严格遵循纪律处分原则和程序,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根据纪律条文对行为、结果、情节等具体规定,深入分析违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等构成要素,精准判定违纪类型、处分种类,确保每一次执纪问责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科技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加强业务培训与经验交流,提高研究所纪委专业能力与水平。

作者简介

周传忠,中科院广州分院分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