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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建工作督查 确保党建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作者: 吉顺            发布时间:2023-2-3 1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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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领导环节和领导方法,是推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形成全党上下抓落实的局面。近年来,中科院围绕党建工作督查,健全机构、确立制度、规范程序、创新方法、强化运用、提质增效,层层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党建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一、党的督查工作的背景与要求

党的督查工作是指党和国家为保证最终目标及各阶段目标的实现,由各级领导集体和督查机构对下级执行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政机关决策部署情况的督促、检查、调研和指导。从中国共产党开始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的那一刻,党的督查工作就已经存在了。作为一项制度安排,从改革开放至今,党的督查工作有力保障了党中央科学决策的顺利落实,推进了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督查工作,2017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制度、效能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为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督查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重要遵循。

二、我院党建工作督查的实践与探索

中科院现有院属单位140余家,有机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不同类型党组织。为进一步落实好党的督查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党中央以及院党组各项党建工作部署落地见效,自2016年始,院党组每年在全院系统开展不定期的党建工作专项督查,2019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年度督查,2020年围绕年度党建重点工作的学习部署、制度制定、规范执行开展年度集中督查。

多年工作实践证明,党建工作督查有必要、有成效。在直属机关党委的工作自查中,发现党建工作“上热中温下凉”的主要原因就是重部署、轻落实,督促检查机制不完善,日常工作指导还不够,及时监督的有效措施不足,有的督导检查效果不太明显。2021年院机关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全院系统单位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健全党建工作督查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督查机制,2021年6月直属机关党委设立党建督导部,组建专门工作队伍,负责对院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评估。在充分梳理党建工作督查经验和问题基础上,2021年10月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党建工作督查实施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规定了我院开展党建工作督查的内容、形式和重点,进一步规范督查工作程序,改进督查工作作风,强化督查工作培训和交流,促进各单位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注重练好内功、注重搭建平台、注重建设队伍,确保党建工作督查日常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并向着能抓好、能管好、能干好的目标不断努力。

三、当前我院党建工作督查的思路与做法

直属机关党委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聚焦任务、摸清实情,力争及时准确了解全院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突出问题,着力解决“重部署、轻落实,督促检查机制不够完善,日常工作指导不够”等问题,在当前党建工作督查实践过程中,着重解决“做什么”“怎么做”“如何用”的问题。

(一)确立“主要内容”

我院党建工作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制度文件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院党组重要工作安排、年度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紧紧围绕党中央、院党组年内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依据直属机关党委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开展专项调研督查;二是对院领导的指示批示、党建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和新印发的制度文件等,及时督查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对党建重要制度文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的标准化规范化情况进行督查。

(二)抓好“一个中心”

党建工作督查的中心是推进党委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所有督查工作都是紧扣党委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从成效的角度还要时刻对照“聚焦主责主业”以及作为“国家人”、心系“国家事”的定位,评价党建工作与科技创新工作的融合深度,最终追溯到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尤其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上来。

党委抓好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可以从九个方面进行全面考量:党委是否及时组织学习、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院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是否定期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切实了解本单位实际情况,是否广泛听取各方面特别是科研人员和青年职工意见建议,是否进行充分研究讨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否建立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的有效制度机制,是否持续完善有针对性的过程跟踪、检查督促、激励保障措施,是否有效促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是否有效激发科技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热情、弘扬科学家精神,是否营造了公平公正、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创新文化氛围。

(三)采取“两种方式”

党建工作督查采取日常督查与年度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的重点在日常,根据工作实际选取不同的督查内容、综合运用各种督查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督查以“督任务、督进度”为主,根据需要随时开展,主要包括网络抽查、电话随访、实地抽查、上报材料、发函督办等。年度督查以“督规范、督成效”为主,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在第四季度开展,主要包括基层自查、书面督查、实地督查等。

主要按照以下三个层面实施:一是对于学习型、时效性强的工作任务以督促提醒为目的,保证任务落实的及时性,一般在工作部署1周后到1个月内进行督查,以网络抽查、电话随访方式为主;二是对于要求按规范执行、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工作任务以检查指导为目的,着重了解“工作怎么做的、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是什么”,一般在工作部署后半年内分不同时段进行抽查,以实地抽查、上报材料方式为主;三是对各项工作中发现的基层单位存在的难点问题、突出问题,尤其是政治巡视发现的党建工作典型问题,以督办整改为目的,紧盯问题、限期整改,以发函督办方式为主。

(四)健全“三项机制”

督查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为实现既定工作目标,需要不断改进、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我院根据当前的督查任务需要,建立健全了“三项机制”:一是“全覆盖”机制,侧重全面性,针对院属单位实行网络督查每次全覆盖、电话督查一年全覆盖、实地督查五年全覆盖安排,同时实地督查与专项调研充分结合,“督”“导”融合,不留死角;二是“星级评价”机制,侧重科学性,从重视程度、规范性、有效性等多维度评估督查结果,引导院属单位在上级部署工作要求后,及时召开班子会学习研究、充分讨论并进行全面宣贯,形成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落实举措,按照要求完成全部规定动作,有督办、检查、指导、考评等推进举措,确保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台账管理”机制,侧重长期性,完善本级督查立项管理、数据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分析整合日常督查与年度督查结果,为院属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形成长周期数据画像,为有关部门决策或考评使用提供更加详实客观的参考。

(五)把握“三个原则”

督查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在党建工作督查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增强党建工作督查的系统性、科学性,持续完善从谋划工作要点、部署重点工作、推进任务落实,到强化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落实效果的全过程管理,最终建立起督查、通报、奖惩、考评贯通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督查成效;二是发挥好党建工作督查的导向性、杠杆性作用,深入一线、真督实查,查认识、查问题、查责任,跟踪问效、强化落地,送政策、送解读、送办法;三是注重与政治巡视及其他专项督查工作统筹协调、上下贯通,避免多头督查,在形式上减少书面报告、现场汇报,统筹直属机关党委各部室工作数据,避免多头催报,切实为基层减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新精神新要求,我院党建工作督查应始终树立起大抓基层、推进党建工作部署落地见效的鲜明导向,要在实践中不断求实创新,为推进党的建设提质增效提供重要保障,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贡献应有力量。

(作者系直属机关党委党建督导部副部长)